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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银保合作破解家庭农场融资困局
发布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9/15 17:07:17
 
银保合作破解家庭农场融资困局
农行池州分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三农” 



 

    今年731日,农行青阳县支行成功发放青阳县杜村乡河东村刘某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20万元,期限1年,标志着池州市银保联手支持家庭农场第一单顺利诞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化三农服务,有效破解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农行与国元保险创新推出了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产品。该产品是池州农行立足家庭农场融资担保难的实际,量身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的一款融资产品。主要适用于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承贷主体应为家庭农场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际控制主要资产和生产经营行为的自然人成员。业务开办范围在全市三个县支行辖内。在符合农行家庭农场客户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人民银行、安徽省农委推荐的直管直贷家庭农场;优先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贷款申请人除具备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在投保当地已经连续居住三年(含)以上;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上年度实现盈利,经济作物种植以及养殖业应持有订单、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或有其他稳定的销售渠道。当地已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的,应符合当地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合法注册。从事种植业的,近两年年均产值不低于50万元。兼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家庭农场,近两年种植业与养殖业年均产值合计不低于60万元
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销售收入、还款来源以及担保方式确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70%,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的60%,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20%,保险综合费率最高不超过3.2%。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由国元保险提供保证保险,贷款本息损失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按2:8比例分摊,允许20%的风险敞口。与传统农户贷款相比,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具有贷款额度高,担保手续简便,综合成本不高等优点。
为在全市范围内强力推动此项业务发展,今年6月份,池州农行与国元保险池州中心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了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试点业务规模和重点支持领域。此外,池州农行与池州市金融办、市农委、国元保险池州中心支公司联合发文,出台了池州市家庭农场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由银保合作扩大到政、银、保等多方合作,使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顺利落地,为金融助力池州市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夯实了基础。
本文关键词:银保合作破解家庭农场融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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